作者:嘤雄气短
她本应该过的很快乐。
毁掉她的,是贪欲和人性的丑恶。
这么说有点甩锅的意思,毕竟,我也不是个好东西。
明都自嘲的想到。
但无论如何,明都都希望她能够过的更快乐一点。
“你的人生,不应该是这样的。”
明都认真的说道:“就算现在已经回不到过去。但我也希望,你能够亲自感受一下这个世界的美好。”
“毕竟,再怎么说,龙门也比卡......卡兹戴尔要好得多。”
明都犹豫了一瞬间,最后还是说出了那四个字。
这已经是变相的承认了自己和她的失忆有关了。
明都微微抬起头,耸了耸肩:“想想吧?”
回答他的,是夜莺的沉默。
夜莺沉默着,似乎是在思考,又似乎是在拒绝。
明都也在盘算着。
明都做事从来不讲利益,是否值得。
无欲无求到他这种程度的人,比起值得,还是千金难买爷乐意比较符合他的想法。
如果夜莺愿意,无论付出什么,他都会办到这件事情。
只是,想要把夜莺带出去这件事情,并没有那么简单。
罗德岛也不是吃素的,他想要把一个大活人从医务室里面带出去。这简直就是把医疗部门和安保部门的脸放在地上用大货车反复碾压。
明都摸着夜莺的手,她的手非常的冰凉,却又带着一丝柔软。
在以前,这是一件习以为常的事情。但到了现在,他却有点
她的手先是握紧,然后是松开。握紧,松开。
如此往复了三四遍。
明都没有说话,只是默默的陪着她做出最后的决定。
——最后,夜莺终于做出了回应。
“我......想。”
两个字,就已经够了。
第三十四章 Ready?
要去做的事情,和如何做到这件事情,很多时候并不是等价对等的一件事情。
带夜莺出去这件事情也是一样。
带她出去,和怎么带她出去,是不同的事情。
一定要达到和一定能够达到,是一码事,但也是两码事。
说是一码事,是因为这两者的目的都一直。
说两码事,是因为这两者有时候并不统一。
明都开始琢磨起来,到底怎么才能完成自己带夜莺出去的目标。
最后,他想到了个办法。
明都的主意很简单。
把水弄混,不就没有人知道是我干的吗!
嗯,用再简单一点表述方法,就是转移注意力。
如果自己这么直接把夜莺带走,恐怕用不了几个小时,别人就能够发现夜莺失踪了。
但是如果罗德岛失踪了某个人,所有人都去找他/她的时候,自然不会有人注意到夜莺也不见了。
最好,最后还能证明这是虚惊一场。
接下来,就是寻找一个帮明先生吸引火力的家伙了。
考虑到这个人要帮明先生吸引注意力,并且在暴露之后,可能还要帮明先生吸引火力。
因此这个人选,必须慎之又慎。
明都的首选当然是银灰。毕竟坑银老板这件事情,明都做起来是一点心理压力都没有的。
但是明都仔细一想,不对劲。
首先,银老板可没有这么好忽悠。
这家伙死精死精的,要想成功的忽悠到他。要么拿出他不能拒绝的条件,要么花费上大量的时间做事先准备。
明都要的是能够在近几天带夜莺出去的办法,花费大量时间的办法,自然是不能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