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已是书中人
德里镇的小丑,也只是在德里镇活动,他现在居住在赫明顿镇,那里的事情和他又有什么关系。
刚想到这里,本手心的伤疤,似乎又开始隐隐发疼,他回想起刚才幻境中,手心的那股余温。
“你们已经被盯上了,逃避解决不了问题。”
“如果你能直面恐惧,就能直面潘尼怀斯。”
吴恒看出了本的心思,强调了一句。
这七个人不仅是被小丑潘尼怀斯选中的果实,也是被麻诸灵选中的,用来清除地球上的‘它’投影的人选。
这本身就是一场博弈。
要真随便什么人凭借几句嘴炮,就能将小丑弄得如同婴儿,那小丑也不至于在地球上存在几百万年了。
“神父,刚才的幻觉.是你弄的么。难道,你是上帝派来的使者?”
本的眼中,带了一抹希望,那是傍大腿的希望。
吴恒停下了手中的动作,扬了扬手里的龟壳,用开玩笑似的语气说道:
“不,我并不信上帝,也不是祂派来的,但这并不影响我是一名神父。”
“与其信上帝,我倒不如信它足够坚硬,能够拍死潘尼怀斯!”
本闻言有些沮丧,他只认为吴恒是用手里这个被狗啃过的龟壳,来调侃上帝。
殊不知,吴恒是在暗示。
给某一位,在暗示他对付小丑的决心,最起码能够多一丝安全。
“本,相信你自己的潜能,就像你小时候不知道自己会有今天的成就一样,你拥有足够对付潘尼怀斯的潜力。”
本听到这话,总感觉有些怀疑,他自己对自己都没有信心,但是面前的神父,似乎也不简单,最起码刚才那个幻境,就已经能证明不是常人。
这也是他目前唯一能够依靠的人。
“怎么样本,还要继续去幻境里面磨砺么,为了战胜那个小丑。”
“刚才虽然是幻觉,如果你不能先战胜自己内心的恐惧,也可能会成为现实,当你战胜自己的时候,就是战胜潘尼怀斯的时候。”
“另外,你情书写的不错,不知道你是帮人代笔,还是写给自己喜欢得女孩的,以你现在的条件,应该能够配得上那个女孩吧。”
本闻言悄悄摸了下口袋里的明信片,回想著刚才幻觉里贝弗莉火红的头发。
‘是啊,他已经不再是那个卑微的小胖子,他现在不论形体还是财富,都能配的上那个女孩。’
“请继续吧神父,我要得到能战胜潘尼怀斯的力量,我不再想做那个小胖子。”
本坚定的说道。
177.第177章 盯上(二合一)
第177章 盯上(二合一)
本在回答完吴恒的话后,又开始回忆那个女孩,
是她给了他,对抗小丑潘尼怀斯的信念。
这也是吴恒愿意看到的事情,战胜恐惧的最好的方法就是信念,而最极端的信念有两种:一种是痴爱,另一种则是仇恨。
只要占据其中一种,那个人肯定是个疯狂的人。
本又想起自己写的那些情诗,那些并没有署名的羞涩情诗。
他将对贝弗莉的爱意,始终掩藏得很好。
但其他人只要认真观察,就能看的出来,从他总是小心地和她保持一定距离,从当不小心碰到她的手或胳膊会让他屏息。
还有每次见到贝弗莉时的刻意打扮,就能发现,哦,那亲切可爱的胖本,喜欢那个女孩。
可惜,他是个无人关注者,谁会将注意力放在一个肥胖的窝囊废小孩身上!
多少个日夜,
他既羞涩的避开对方,又在憧憬下故意接近对方,少年的爱就是这么的矛盾。
只不过后来,这份爱恋结束了。
本甚至不知道从什么时候开始结束的,他努力回想著,
是在他们分开后不久?
还是贝弗莉告诉他,她有喜欢的人的时候?
还是他忘记了她的时候?
总之已经分不清了,一直邮寄的明信片就那么断了,他忘记了一切。
他只是下意识的珍藏著明信片,潜意识告诉他那张纸很珍贵,就像人潜意识里会保护自己,害怕伤痛一样。
这回忆就像退潮时,突出水面的珊瑚礁,它们连接在一起,而非分隔的岛屿。
但他仍有很多模糊的记忆,它们正在逐渐恢复,当潮水彻底退去的时候,就能完全浮现。
他这会只要想潜下去,看清贝弗莉的面貌,就会看到一个恼人的画面:
那就是每年春天返回新英格兰的紫拟椋鸟。
一大群鸟在电线、树上和屋顶挤来挤去,整个春天的天空都是它们沙哑的求偶叫声。这幅景象不断出现在他心中,感觉既陌生又不舒服,宛如扰攘的噪声遮盖住了贝弗莉的脸庞。
有那么一瞬间,他甚至看到了鸟脸上涂抹了白色油漆,鸟的尖喙上满是血红色。
呵,小丑鸟!
吴恒看著本身上流露出来的,越来越浓的信念,感觉到很满意。
本.汉斯科姆不管是在第一部剧情里,还是第二部剧情里,他都是比较聪明的那个。
在剧情里,因为一直留在德里镇而保留了记忆的黑人麦克.汉隆,挨个拨打了他们的电话,以掌心的誓言疤痕,唤醒了他们的记忆后,他们决定返回德里镇,履行自己幼年时的誓言。
小丑潘尼怀斯也在27年后的今天,德里镇发出了信号。
“回家!”它在等著他们。
在他们返回的过程中,几人全都遭遇自己内心,最大恐惧和遗憾所幻化的怪物。
对于本来说,还有什么比初恋更加遗憾的事情。
随著记忆的清晰,本也发现了在自己脑海翻涌的爱意,他依旧爱著那个女孩。
“很好,那么便开始吧!”
啪~!
吴恒的右手打了个响指,彘二的诡打墙能力发动。
本眼中的环境发生了变化,他仿佛回到了德里镇,回到了最初的那个图书馆,那个首次查找潘尼怀斯线索的地方。
这里是本的恐惧开始的地方,吴恒便他送到了这里。
本看到了书架上用粉笔画著一只乌龟,却又觉得天旋地转,便紧紧闭起眼睛然后张开,发现那根本不是什么乌龟,只是木架上的纹理被沾染了一块疤痕,被腐蚀了一些。
他双手插在口袋里,观察著四周的情况。
图书馆没变,那线条依然和过去一样让他喜欢,就像设计良好的石造建筑一样,这座图书馆也很会将审视它的目光,引入矛盾之中。
石材的坚硬与门拱、细石柱的细致达成平衡,坚固、整洁的同时,却又显得纤细。
这种矛盾感,使它免于丑陋,会让人忍不住的思考。
本此时一心只想看看,那连接图书馆和儿童馆的玻璃走道,那里有著他寄存的记忆,他想绕著过道走到前门,但总会被图书馆厚重的石头墙面遮住视线。
他的短筒靴不知道在什么时候被打湿了。
缅怀往事,让他感觉心痛和伤感,却也觉得有趣。
绕过一条玻璃走道后,高挂的球形玻璃灯,发出柔和的暖黄色光芒。
他走到光晕里,一段回忆猛然袭来,力道之强让他差点眩晕过去。
不像是面部挨了一拳或一巴掌的那种有形力量,而是那种时间重叠的古怪感觉,那种难以名状只能称之为‘既视感’的感受。
他之前也有过这种感觉,却从来不曾如此令人晕眩,他在原地站了一会,感觉自己彷佛真的迷失在时间里了,一时忘了自己到底是38岁,还是11岁。
吴恒坐在教堂的祷告座位上,看著本已经失去了光泽的眼神,本陷入了诡打墙,面部表情一直不断地变化。
他拿出一只摄像机,对准本拍摄了起来。
然后将手里巴掌大小的破旧乌龟壳,用湿巾再次擦拭了一遍,就像是在擦拭价值亿万的古董艺术品。
然后拿在手里翻转著,来回查看。
实在看不出什么,他甚至试著用牙齿咬了咬。
龟壳上被清晰的留下了牙印,一厘米宽的两道牙印,覆盖在了小狗的牙印上,只留下了牙印中间,深入的尖细犬齿孔洞。
吴恒甚至感觉,尝到了一种口臭的味道。
应该来自于那条叫做“皮特”的比熊犬。
但也证明,最起码这龟壳的材质,就是普通的龟壳。
在功效上面,吴恒也并没有感受到其蕴含有驱鬼的能力。
难道真的是他想多了,这一切只是一个巧合?
但吴恒从来不相信巧合!
巧合本身就意味著意外,意味著不稳定,不知道多少次的失败,最终才会出现一个巧合。
然后人们将之称为'奇迹'。
正如在这个世界里,小丑潘尼怀斯已经存在了数百万年。
在这期间,有无数的人类对抗过小丑。
甚至麻诸灵从始至终都在提供著帮助,但是之前从来都没有成功过,消灭小丑的过程,已经连续失败了上百万年。
即使留在小镇的麦克.汉隆,他所谓的从古老的德里镇原始住民的部落记载中,寻找到的关于击败小丑的仪式,以及那个类似花瓶的容器,也都只是一个笑话。
那是小丑故意留下的乐趣,那群原始住民,从来的都没有成功过,而是被全部杀死了。
所谓击败小丑的仪式,更像是‘祭拜’小丑的仪式。
只是在剧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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