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佐助,从论坛走向忍界最强 第96章

作者:雪夜添灯

  鸣人摸了摸他的头,开心地笑著。

  “你是专程回来看我和爷爷的吗?”

  伊那利问道。

  “嗯!还有一件事,这把刀是再不斩先生的遗物,但也属于他的祖国。我们这次来,就是帮忙把这把刀送回去。”

  伊那利似懂非懂地点了点头。

  奈良鹿久手握刀柄,示意众人散开,屏气蓄力,将斩首大刀重新拿了出来。

  同一时间,阳光刺破云层照在刀身之上,反射出金色的光,映得众人睁不开眼睛。

  好一把名刀!

  奈良鹿久心中暗自感叹,示意鹿丸拿出早已准备好的储物卷轴,将斩首大刀收了起来。

  “今晚来我家吃饭吧!爷爷知道伱们过来,一定会很开心的!”

  看到事情办完后,伊那利继续对鸣人说道。

  “这个,我们人好多的”

  “没关系的!大桥修好后,我们的生活越过越好,现在就算有再多人,食物也会管够,放心吧!”

  “倒也不是那个意思.”

  鸣人挠头。

  “那就打扰了!”

  奈良鹿久笑呵呵应道。

  取刀之旅比想像中要顺利,意味著可以在波之国多待几天。

  此次出访雾隐村意义重大,不确定性也很强。

  因此,借此机会,多收集一些情报终归不是坏事。

  下午众人在街头闲逛,宁次,鹿丸,井野等人都是第一次来到这个地方,处处都觉得新奇。

  另一边,知道鸣人等人要来,达兹纳一家也确实十分开心,采购了大量的肉菜,自下午便开始筹备起来。

  当晚,众人齐聚一堂,吃肉喝酒,一边谈论著当年的事情以及过去一年的变化。

  席间,达兹纳谈起了佐助与鸣人在修行之后的巨大饭量,以及二人互不相让的样子,众人更是听得一齐哄堂大笑。

  酒至半酣。

  井野表示要去偷吻佐助被鹿丸死死拉住;

  毫不知情的佐助正跟宁次闲聊著对水之国远程水遁忍术的畅想;

  鸣人则被伊那利拖走,去欣赏他自制的木枪。

  喝至微醺的奈良鹿久,则向达兹纳打听起了水之国最近的情况。

  “是一个,很可怕的地方呐.”

  达兹纳眯著眼说道。

  “今年以来,像再不斩那样的叛忍越来越多的出现在波之国境内。

  “虽然大多数都是老老实实的歇脚过境,但数量一多起来,总少不了闹事的人,真是麻烦呐。”

  “叛忍变多了吗.老爹,您知道这是为什么吗?”

  鹿久问道。

  “想必是内战又严重了吧。这在以往也谈不上什么新鲜事。”

  达兹纳摆摆手,又跟鹿久碰了一杯。

  “唔,您有听说什么消息吗?”

  喝下半口后,鹿久又打听著。

  “那一日,在饭店吃饭时候,听隔壁桌两个雾隐忍者聊天,好像是在说什么,革命,血雾之里的终章之类的话”

  “总之,是一个很可怕的地方呐。”

  达兹纳试著回忆,又拼凑不出完整的信息来,于是又回到了车轱辘话。

  眼看再也问不出什么消息,鹿久便瞅准了一个空档向达兹纳一家告辞,招呼著众人一同回去。

  “你今天没出去逛逛吗?”

  旅店中,君麻吕一人在房间之内,佐助推门而入,闲聊道。

  “下午回来的,很有趣的国家。咳,咳。”

  君麻吕回答道。

  “纲手大人为你配的丸药吃过了吗?”

  见到君麻吕咳嗽,佐助又问。

  “吃过了。”

  临走时,纲手大人曾嘱咐,君麻吕的症状与他的血继限界有著很大的关系,能不使用尽量不要使用。

  若如此,再配合以丸药治疗,调养半年以上,待身体机能恢复之后,便可以尝试手术。

  见君麻吕心情不错,二人又闲谈数语,随后佐助便自行返回屋中。

  “我是宇智波佐助,正在前往雾隐忍村的路上,希望能与对方和谈,各位有什么指导建议?(前情请查看历史帖)”

  如今,没事儿逛逛论坛已经成了佐助的爱好之一。

  毕竟,这上面各个都是人才,讲话又好听,既有奖励,还能学到不少从未听说过的新知识。

  随后,佐助又在详情中简要说明了君麻吕的情况,以及找到了斩首大刀作为敲门砖等相关事宜。

  不一会儿,一条回帖刷了出来。

  快乐圈圈:“好好好!我家二柱子出息了,这都当上外交官了。以后在木叶,前途大大的有!”

  叫我爸爸就好:“那这自来也安排得也不对啊!你跟雾隐和谈个集贸啊!这么多国家,就非得挑这个最乱哄的呗?”

  忘了爱:“楼上的,你提醒我了!这个时间点去雾隐,保不齐,会碰见带土吧?!”

第105章 上架感言

  人的命运,有剧本吗?

  如果有的话,又能否自己掌控呢?

  很小的时候,这个念头就一直在我的脑海萦绕。

  少年时,我是个很狂妄的家伙。

  想吃很多东西,想去很多地方,想变成天上的云。

  那时候,我真心相信,命运的剧本就在我自己手中,只要我想,只要我做,没有什么是不能掌控的。

  我信仰努力,信仰学习,信仰实验与方法,信仰人定胜天。

  但生活会让我逐渐清醒。

  一开始,我相信人心可以研究,与他人的关系,自己可以主导掌控。

  后来,我退而求其次。

  我又相信,事在人为,想办成的事情只要努力就会有结果。

  再后来,我终于成了胡子拉碴的前辈,抽著烟,跟新来的实习生说著:

  “混点钱容易,做成点事儿是真难!”

  做成点事,很难。

  越多人混,做事就越难。

  做事越难,就越容易混。

  谜题就在谜面上嘛(笑)

  一家企业或组织里,一般有以下几种构成:

  蠢材对事负责,拼死拼活,做一大堆负功。

  别人是越努力越幸运,他们是越努力,公司就越完蛋;

  钻营者对人负责,唯上唯权,将短期利益都握在自己手里,哪管他大厦崩塌;

  混子对自己负责,平衡生活,平衡收益,平衡身体健康,两眼一闭,管他东西南北风;

  精英,则需要对以上所有人负责,要调动混子,稳住傻子,提防弄权者,同时竭力压榨出他们每个人的最大能量。

  以及,对事负责,对结果负责,对大厦负责,乃至对社会负责.

  笨蛋成了第一种,聪明人成了第二种,聪明但不够强悍的,成了第三种。

  聪明,且强悍,且理想主义,且怀抱热爱的人,成了第四种。

  生活锤了我许多次,终究没能成为第四种人。

  但是,混点钱是真容易。

  我出身于小镇,勉强算是个做题家,打小父母离异,无人看顾。

  十八岁高考结束,我自己一个人去网吧通宵查阅报志愿的相关资料。

  手绘图表分析未来就业走势,彻夜不眠思索宏观路径,励志要做自己的张雪峰。

  最终,选定了计算机专业。

  天胡开局!

  那时候,迷信努力和认知的力量,不是没有道理的。

  二十二岁毕业,跟著因特网一起起飞。

  上市,大并购,时代的浪潮尖上翻跟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