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Mr陌
周围的住客都被吵醒了,正好奇的站在门口张望着。
凌倩儿快步走过来,走进房间里,就看到专案组的人已经先她一步到了。
“怎么样?”
凌倩儿看到了自己的下属,连忙问道。
“四十分钟前暗夜死神在西九龙总部门口丢下了这个袋子。”
下属拿着一个证物袋说道,“这里面的内衣经过查证,确认了是屯门色魔案的受害人之一李美娟所遗失的内衣,然后我们按照上面的地址找到了这里,不过这个屋子的住户林国威已经不见了。”
“这么说,这个林国威就是屯门色魔?!”
凌倩儿走到那张桌子前,看着桌子上摆满了的一个个袋子。
那里面都是各式各样的内衣。
看的凌倩儿也是一阵火大。
幸好!
这家伙已经被暗夜死神给制裁了!!
“有林国威的资料吗?”
凌倩儿回头问道。
“有的。”
下属点点头,把一份资料递过来。
凌倩儿拿过来一看,不由的惊讶道:“这个林国威今年才22岁?!”
“是啊,很不可思议吧。”陈国荣这时候也是走过来说道,“没想到一个22岁的年轻人竟然会是屯门色魔!”
凌倩儿点点头,他们一直以为屯门色魔是个三四十岁的中年男人。
结果没想到竟然是个22岁的年轻人。
而且,上面的身高体重这些。
也跟他们收集的线索完全不同。
这要是能找到人就怪了!
“这个案子应该不用移交给你们专案组吧?”
凌倩儿看向陈国荣,说道。
“不用,到时候信息共享一下就行了。”
陈国荣说道。
他们需要的,仅仅只是暗夜死神来过这个房间所留下的一些信息。
比如脚印、指纹、衣物纤维等等这些。
当然!
以暗夜死神的小心谨慎,留下指纹基本是不可能的。
但衣物纤维和脚印,前者可以碰碰运气,后者的话,他们其实早就掌握了。
但仅凭一个脚印就想找到暗夜死神?
那无异于是痴人说梦话一样。
...
次日;
一大早的早间新闻里,果然报导了关于屯门色魔被暗夜死神制裁的新闻。
当然!
大的电视台会跟上头通气,对于暗夜死神的报导仅仅只是一笔带过,更多的是报导屯门色魔已经伏诛,不会再出来害人了,并且警告有任何犯罪倾向的人,让他们时刻谨记只要犯罪,就会受到应有的惩罚!
不过,一些小电视台就没那么正经了。
他们大篇幅的报导关于暗夜死神的4.8内容,甚至还拿之前暗夜死神在【死神来了】论坛的回帖举例,说暗夜死神有多么多么厉害。
傍晚说自己会出手,然后半夜就把屯门色魔给解决掉了。
结尾他们还不忘黑一下香江警队。
说他们多么多么无能之类的。
叶天明对于这些报导倒是没什么想法。
不过;
此时【死神来了】论坛里,已经是欢呼声一片了。
那些暗夜死神的忠实拥趸都在庆祝。
毕竟他们的偶像回应了他们不说,还这么快就解决掉了屯门色魔。
这效率,不要太高啊!
而另一边;
早期准备上班去的亚玲也看到了新闻报导,才知道自己昨晚遇到的那个不是什么变态跟踪狂,而是屯门色魔。
一想到自己差点变成屯门色魔的又一个受害者,亚玲便是忍不住一阵后怕。
幸好!
关键时刻暗夜死神出手,又一次的拯救了她。
一想到暗夜死神,亚玲不由的也是霞飞双颊,心里期待着下一次的见面。
上午9点多。
叶天明坐在办公室里翻看一些文件。
这时候古泽琛敲了敲门,走了进来。
“出大事了你知道吗?”
他进来就说道。
“又出什么事了?”
叶天明合上文件,看向他问。
“反黑组的黄志诚总督察,听说他被举报涉嫌教唆杀人!”
古泽琛压低着声音说道。
哦~!
倪永孝终于查到了是黄志诚教唆的韩琛老婆吗?
叶天明心想。
他还以为还有再等一段时间呢。
没想到这个倪永孝还挺有效率的,这么快就查到了。
...
PS:第二更奉上!!!.
第二百三十一章:黄志诚被停职!倪永孝的报复!韩琛失联!
办公室里。
古泽琛把自己打听到的消息告诉了叶天明。.
原来,这件事情是昨天发生的,而且举报黄志诚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尖沙咀倪家的倪永孝!
他直接拿出了一大堆的证据,有通话录音,甚至还有照片和视频!
里面的内容,都说明了黄志诚勾结韩琛的老婆,教唆对方安排人去刺杀倪坤。
如此铁证面前,一个教唆杀人的罪名,显然是跑不掉了。
事实上也确实如此。
就在今天上午,黄志诚已经因为涉嫌教唆杀人,而被停职了。
上面会专门派人来调查他这个事情。
不过;
没有直接把黄志诚抓起来,而仅仅只是停职调查。
从这一点就能看的出来,警队内部是有人在保黄志诚的!
要不然的话,换一个没有人脉的小警员,这个时候早就被抓起来了。
但黄志诚没有!
他在警队混了快二十年了,上到高级警司,下到普通的佐员。
人脉可以说是宽广的很。
而且;
他好几个老朋友,现在都是身居高位了。
这些朋友不希望他出事。
而且他们也不希望警队的一个总督察被一个社团的矮骡子拿捏!
所以;
哪怕倪永孝拿出了各种确凿的证据来。
警队内部也依旧没有要公事公办的意思,反而是包庇的意思十分明显。
对此,倪永孝大概也是早就料到了。
他没想过能用一堆所谓的证据来扳倒黄志诚,并且他也不打算让黄志诚就这么舒舒服服的去坐牢。
教唆杀害他父亲,这可是杀父之仇!
他怎么可能就这么便宜了黄志诚?
上一篇:木叶:从秽土扉间开始做大资本家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