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龙娘才不会喜欢领主 第84章

作者:百思落离空

  “比起被别的人类占有,待在你身边似乎是更好的选择。”

  如果是以前,绯莉雅大概会表现出愤怒,但今天却出奇的淡定。

  “当然,毕竟我是一位优雅的绅士。”

  罗恩很意外,没想到暴躁的小龙,今天居然格外听话。

  “并没有,只是待在弱小的人类身边,更安全罢了。”

  她双手环在胸前,扬起下巴,傲慢的望着面前男人。

  绯莉雅是这样的,对于男人的命令,或许会照做,但嘴上是不可能服软的。

  “小龙别嚣张,昨晚是想早点睡,让着你,下次我会把你狠狠按在地上摩擦。”

  罗恩觉得绯莉雅虽然不容易发怒了,但气焰却愈发嚣张起来。

  完全把自己当做可以随便揉捏的人了。

  “你这话已经说过很多遍了,但似乎只存在于你的想象里。”

  绯莉雅看到男人吃瘪的样子,心里无比舒畅,这让她身上的鳞片都颤了颤。

  “好,下次别求饶。”

  等到了开拓地,让属下服用三大职业的魔药,收获三张图鉴,罗恩要让绯莉雅知道,谁才是被按在地上的那个。

  上次一时心软,放过了她。

  下次抓住机会,一定不会轻易饶了这嚣张的小龙。

  “我等着呢。”

  在绯莉雅看来,自己随着时间的推移,损耗的气血逐渐补足只会更强。

  现在都能把他压在地上,以后那更别说,每天都可以好好蹂躏。

  她似乎渐渐喜欢上了,征服眼前男人的感觉....

  一人一龙,就这样,从凉亭,一路斗嘴斗到餐厅,才停下。

  菲优娜早早做好准备,拉开主凳;

  “主人,请用餐。”

  “嗯。”

  罗恩满意的点点头,坐下前,鬼使神差的拍了下女仆圆润的翘臀。

  啪——

  清脆的响声,传遍了整个餐厅。

  一旁的莉莉丝都看呆了,没想到领主现在居然这么大胆。

  “混蛋主人,哪有一大早就这么对女仆的....”

  菲优娜被打那一下,娇躯猛的一颤,整个人都被这突如其来的手,吓了一跳。

  脸顿时红透,心脏“砰砰砰”的跳个不停。

  如果在有准备的情况下,不会这么激烈,但这一切,实在发生的太突然。

  “抱歉,你把臀翘那么高,不拍下去感觉难受。”

  作为一名合格的绅士,罗恩见到翘臀的第一时间,就会忍不住拍下去。

  “混蛋主人,这哪里能算理由,明明是主人一大早就想涩涩....”

  “怎么不算理由,你看我怎么不拍莉莉丝的?”

  莉莉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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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晨曦下,庭院里,菲优娜,提起裙摆,小跑着追上面前男人。

  “主人,一会您要穿那副铠甲吗?”

  说到这里,菲优娜的表情变得有些严肃。

  “当然,那副铠甲象承载着伦纳德家族昔日的荣耀。”

  在前往开拓地这么重要的日子,罗恩不会选择普通铠甲,准备穿上伦纳德家族历代传承下来的铠甲。

  正常情况下,这套铠甲,是传给当代家主的。

  不过在父亲和大哥的强烈要求下,传给了前往极北开拓的罗恩。

  这里面,有父亲对儿子的期盼,有大哥主动放弃传承的浓厚的兄弟情。

  “那就让女仆帮主人穿上吧。”

  菲优娜内心激动,因为她知道那副铠甲代表的含义,知道那是伦纳德家族最珍贵之物。

  “嗯。”

  罗恩点点头,打开房门,进入房间,从床底下,拉出个漆黑如墨,表面铭刻着伦纳德家族族徽的大箱子。

  伦纳德家族的族徽,是一柄象征着无畏,勇敢的骑士圣剑。

  不过自从黑铁王国战败,伦纳德家族被贬为低等男爵后,罗恩的爷爷伦纳德.查尔斯,为了让后人铭记这份耻辱。

  将家族族徽重新改造,变成剑身藏于石缝,只露出个剑柄的样式。

  石中剑,锋芒藏。

  临终前,伦纳德.查尔斯告诫后人,只有让伦纳德家族再次伟大,才能改变族徽,让伦纳德之剑,再次闪耀。

  也是因为这番话,罗恩的父亲,才让次子伦纳德.罗恩,参加这场开拓战。

  啪嗒——

  随着沉重的铁箱打开,里面顿时散出一缕银芒。

  就见里面安静的躺着,一副通体闪着银辉的铠甲,表面纤尘不染,仿佛刚锻造出来的一样。

  之所以这副铠甲,这么宝贵,传承这么多年也没有损坏。

  是因为这副铠甲,曾是黑铁王国国王,为嘉奖伦纳德家族做出的贡献,花了大代价,请矮人工匠打造出来的。

  要知道在那个时代,矮人族已经逐渐退出各大王国,选择隐居。

  可想而知,当时的伦纳德家族,是何等受国王器重。

  至于现在,不提也罢....

  “主人,这副铠甲,好漂亮,您穿上一定很适合。”

  菲优娜拿出铠甲后,忍不住赞叹出了声;

  “普通的铠甲,光上甲就足有十斤以上,可这副铠甲,上甲居然才重两三斤。”

  她在伦纳德家族这么多年,还是第一次亲手摸到这副只在重要场合,才能见到的铠甲。

  “当然,这可是矮人工匠的做出的东西。”

  世界上没有任何人的工艺,能比得上矮人工匠。

  他们独有的精湛技艺,再加上特殊符文的效果,使得铠甲轻薄而坚韧,普通刀剑甚至无法在上面留下划痕。

  “主人....”

  给罗恩一件件穿上铠甲后,菲优娜抬起头,看过去的时候,眼睛都移不开了。

  以前的罗恩穿着西服,像是个斯文败类。

  现在穿上铠甲,像个勇武的战士,这套铠甲像是为罗恩量身打造,完美适配他的身形。

  “怎么?”

  罗恩疑惑看过去,就见自家女仆的眼里,仿佛闪着星辰,那是名为仰慕的光。

  “没事,就是觉得主人穿上这身铠甲,变得不一样了。”

  菲优娜羞于表达内心想法,说的含糊其辞。

  屑女仆是这样的,只是嘴巴很厉害,喜欢过过嘴瘾,真到关键时刻,却羞的不行。

  “等以后我让矮人工匠,帮你也打造一份。”

  作为一名成熟的绅士,罗恩总能找到让女人开心的点。

  “主人还真会给女仆描绘不可能存在的蓝图啊,各大王国找了几十年,都没找到矮人族的踪迹,主人怎么可能能找到。”

  对于男人的话,菲优娜是一点也不信,毕竟举国之力都找不到的矮人族,自家主人怎么可能轻易找到。

  “既然你不信,那等打造出来了,要你用身体换。”

  别人不知道矮人族在哪,很正常的,毕竟矮人除了精通打造各种武器,还擅长打洞。

  人类想要找到他们比登天还难。

  但罗恩不一样,他知道在极北迷雾森林地下,生活着一个矮人部落。

  迷雾森林,就在这次开拓地的范围内,那里一年四季,都萦绕着散不开的浓雾,俗称迷雾森林。

  里面生存着许多大战时期留下来的异族,其中就包括曾经站在人类这一边的矮人族。

  不过由于人类的过度贪婪,矮人族看不到和平的希望,选择隐退到地下。

  在他们看来只要人类团结,就能击退外族,让世界和平,但矮人们却发现,自己造出的武器,并不是缔造和平的利器,而是刺向同类的尖刀。

  也是因为这个原因,矮人对人类彻底失望,选择离开。

  罗恩觉得自己能说服矮人族出山。

  只要他们愿意辅佐自己,那么以后的军队就将拥有全大陆最精良的装备。

  再加上服用的都是完整魔药,那么大陆最强的军队,就此诞生。

  “主人为了得到女仆的身体,还真是煞费苦心呢。”

  菲优娜双手环在胸前,有些傲娇的开口道:

  “这种不可能办到的事,女仆当然会答应了,就当给涩涩的主人一个念想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