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超能力和恋爱都有大问题 第164章

作者:围城外的钟

  并且照片虽然是从外面拍的,但还是可以隐约看到餐馆里面的景象。

  大概四五张桌子,墙上挂着风扇和褪了色的菜单,有街坊邻里坐在里面,给人一种既陈旧又温馨的感觉。

  果然是自己想象的样子......

  陆晨点开照片看了看,不由得记起小时候自己家旁边也有不少这种小苍蝇馆子的。

  只不过后来渐渐都被各种装修更好、特色更鲜明的快餐店取代了。

  与之一同消失的,还有当年的热闹与喧嚣。

  时代在变迁,人与人的联系也在不断减弱,反倒越是那些没能追上时代浪潮的地方,越是保留了更多的市井烟火。

  这种小馆子,目前大概也就只存在于芦州这种十八线小城市了吧。

  【很怀念。】

  看了一会儿,陆晨回复道:【先不说了,你去陪爸爸妈妈吧。】

  秦宛晴:【嘻嘻,好呢!】

  秦宛晴:【哦哦对了,你看到我摆在你卧室的小花了吗?】

  陆晨:【看到了。】

  秦宛晴:【那不是我买的哦,是这里的!】

  这里的?

  哪里?

  看着秦宛晴的消息,陆晨有点疑惑。

  不过晴宝很快就又发来了一张照片。

  大概拍的是小区里的花坛,闪光灯照亮了一角,花坛里生长着许多正在盛开的紫色桔梗花。

  所以......这盆花是晴宝从老家带来燕江的?

  愣愣看着手机屏幕上盛放的桔梗,过了好一阵,陆晨又抬起头来,看了看窗台上的那盆小花。

  紫色的花瓣在晚风中轻轻摇晃,仿佛是穿越时空来到自己面前的信使,又像是岁月的一次回眸。

  永恒不变的爱......

  永恒......

  眉头微微皱起,也不知道为啥,陆晨突然产生了一种莫名其妙的感觉。

  吕舒雨说自己来自她的未来。

  而此时此刻,自己怎么感觉秦宛晴好像是来自自己的过去呢?

  好像很久之前两人就认识了。

  只不过在两周前才再一次相遇。

  又或者说......

  重逢?

第131章 命运的约定

  “诶!晴晴回来啦!”

  “老秦!你闺女回来了!”

  “快快快!别忙活了!”

  另一边,距离燕江300公里的某老旧小区,当秦宛晴一走进小餐馆,屋里立马就响起了阵阵亲切的喊声。

  “......”

  秦宛晴笑着跟街坊邻里点头,虽然说不了话,但心里其实记得每个叔叔阿姨的名字。

  她从小到大一直生活在这里,去燕江读大学前,几乎每天都要见到这些熟悉的面孔。

  而叔叔阿姨们对她也都很好,可以说都是亲眼看着她从一个小不点慢慢长成这样一个亭亭玉立大姑娘的见证者。

  打量着秦宛晴,有大妈啧啧感慨:“晴晴真是越来越漂亮了,也不知道将来哪个小伙子有福气娶到这么好的姑娘。”

  当然是陆晨啦!

  秦宛晴立马在心里大声给出答案,旋即又反应过来,脸颊不由得有些红。

  街坊们见状还以为她害羞了,笑了笑都不再逗她。

  就在这时,一个中年男人也从后厨走了出来。

  “回来了,先回家吧,你妈在家等你呢。”

  “......”

  看着满脸慈祥、鬓角有些泛白的男人,秦宛晴笑着摇摇头,把小行李箱搁到墙角,轻车熟路从墙上取下围裙和套袖穿好,然后就直接进了后厨。

  “唉,这孩子。”

  男人笑了笑,眼神既无奈又欣慰。

  而街坊邻里当然又是一顿夸奖。

  “老秦,你就知足吧!我闺女要是有晴晴一半勤快,我做梦都得笑醒!”

  “是啊,从小晴晴就在这帮忙,我记得小时候都得踮着脚给我们上菜呢!”

  “哈哈哈哈,对对对,当时她还没桌子高呢!”

  “有次是怎么回事来着,好像是考试没考好吧,她边哭边帮你端菜,看的我那个心疼哟......”

  灯光明亮,风扇吱呀呀的转着,带起一阵阵风裹着欢笑声飘出店门,荡向夜空。

  正如大家说的那样,秦宛晴确实打从很小开始就在店里帮忙了。

  小学的时候她有一张专属小桌子,就搁在角落里。

  每天放了学她都会趴在桌子边写作业,等客人多了之后就充当小工,帮忙点菜上菜,空闲的时候再继续写作业。

  后来上了初中,小桌子有些矮了,她就当起了“全职服务员”,放学后会一直在店里忙到八九点钟,然后才回家做功课。

  即便是上了大学,每次寒暑假,当同学们都在各地旅游采风时,小秦同志也依旧会回来帮爸爸妈妈的忙。

  只不过她变成了“主厨”,而爸爸妈妈则变成了给她打下手的小工。

  总之,这家小小的餐馆承载了秦宛晴过去十几年所有的课余时间,也在街坊们的帮衬下一道菜一道菜的供她买画笔、买颜料、上艺术课,直到考上西南美院。

  正因如此,常来这里吃饭的顾客都对她十分熟悉,说起她的“黑历史”更是如数家珍。

  而此时此刻,当大家笑着再说起这些时,仿佛又看到了那个会踮着脚上菜、会坐在角落里安安静静写作业、会因为没考好而抹眼泪的小女孩。

  也仿佛看到了十几年前,年轻时意气风发的自己。

  只可惜时间的长河总是流淌不停的,总有一天会如卷走泥沙般带走人们的记忆。

  以及承载这些记忆的人与事。

  “老秦......”

  笑声渐小,有人悄悄拉住秦父,表情复杂的小声问道:“真的要卖啊?”

  “......嗯。”

  秦爸似乎也有些不舍,但还是肯定的点点头:“这些年我跟她妈攒了一些钱,跟亲戚也借了点,把店卖了就差不多够了。”

  “可你之前不是说了吗,手术的成功率连一成都不到。”

  那人有些担忧:“万一没治好,你这店也没了,以后可怎么办啊。”

  “嗨,找点活呗,怎么着也饿不死。”

  秦爸转头看了一眼正在后厨忙碌的女儿,笑了笑。

  “咱当父母的不就是为了孩子吗,好不容易攒够钱,不管能不能治好,总要带她试试。”

  “唉,也是,那就但愿老天开眼吧。”

  说话之人叹了口气,苦笑道:“说实话,我是真舍不得你这小馆子。”

  秦爸打趣道:“不是我说你老孙,这么多年了,我这几道菜你还没吃腻呢?”

  姓孙的中年男人撇撇嘴:“我觉着比那些大馆子好吃,再说网上都咋说来着,我吃的不是菜,是、是......”

  “别想了,你吃的就是菜。”

  秦爸笑着摆摆手:“行了行了,不跟你扯了,我去后厨看看。”

  “去吧去吧......给我拿瓶普神。”

  “哟,今儿怎么舍得喝普神了。”

  “晴晴回来了,我高兴。”

  “行行行......”

  秦爸知道男人是在帮自己,但也没说什么,只是去小柜台上拿了一瓶白色瓶子的小糊涂神,回来搁到桌上。

  88一瓶,是他这里最贵的酒了。

  “咋,来点?”

  美滋滋拧开瓶盖,男人抬头看了看有些愣神的秦爸,立马笑着劝道:

  “来吧!都多久没跟你喝过酒了,最后咱哥俩再喝一顿!喝多少算我的!权当给我留个念想了!”

  “......我不占你便宜,不过你要是真想喝,我找个人陪你。”

  秦爸想了一下,突然冲后厨喊道:“晴晴,先别忙了!出来一下!”

  “......”

  不到五秒,秦宛晴便走了出来,抬手比划了几个手势。

  “行了,等会儿再收拾吧。”

  秦爸笑着招了招手:“过来,敬你孙叔叔一杯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