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我去不早说
“我没有女朋友。”恺撒尴尬地笑了笑。
“这可真是悲哀啊,你以后是不是只能娶家族指定的新娘了?”
“那可不一定。”恺撒扬起下巴,那种加图索家特有的、仿佛天生就该发号施令的神情又回来了,“说不定我会在婚庆大厦门口捡一个。”
唐森把墨镜推上去,镜腿架在东珠顶戴边缘,发出细微的塑料摩擦声。他眯起眼睛,用一种打量赝品古董的眼神从上到下扫了恺撒一遍。
“捡?你?”他拖长了调子,“恺撒·加图索,芝加哥酒会上你身后永远跟着至少三个穿黑西装的,你往那儿一站,姑娘们看你像看拍卖图录——知道价签,够不着。”他顿了顿,龙袍袖子一甩,“捡?你连弯腰的机会都没有。”
恺撒没接话。他低头翻着手里的罗盘,拇指摩挲那根人首蛇身的磁针,女娲像在他指腹下微微发热,像某种古老的脉搏。
“况且,”唐森凑近一步,压低声音,墨镜滑到鼻尖,露出一双灰蓝色的眼珠子,“你们这种家族,不都得娶什么北欧公主、石油王国女继承人?《小美人鱼》看过吧?海底巫女把尾巴剪成腿,走一步疼得像踩刀尖——你们家给你指定的那位,是不是也这样?”
“你说反了。”恺撒抬起头,神情平静,“是她嫁给我,不是嫁给你。你操什么心。”
唐森噎了一下。身后那三四十个龙袍团员已经围了上来,有的在翻看橱窗里的龙凤褂,有的举着手机跟塑料模特合影,还有两个蹲在地上研究长椅扶手上那对铜制喜鹊。约翰——那个做红酒进口的——正趴在收银台边,努力用谷歌翻译跟店员解释“秀禾服和龙凤褂的区别”,店员的表情像在听外国友人咨询殡葬用品。
恺撒刚想继续说点什么。
就在这时,他愣住了。
罗盘一直很安静。从首饰工坊出来,女娲针只是微微颤动,像在梦里翻身。可此刻,磁针忽然高速旋转起来,人首蛇身的女像转成一圈残影,铜盘发出极轻的嗡鸣,像一枚被拨动的音叉。
脚下的地磁变了。或者说,有什么东西从地底醒来了。
唐森凑过来,龙袍袖子扫过罗盘边缘,金线蹭得铜盘铮铮响。“哦!这是什么?”他好奇地探头,茶色墨镜滑到鼻尖,露出一双蓝眼睛,“是因为我们来了它很高兴,所以转得那么快么?”
他对自己这个幽默显然很满意,回头冲楼下喊:“嘿!大家看!恺撒的指南针在给我们鼓掌!”
楼下一片欢呼,有人举起龙袍袖子挥舞。
恺撒低头看着那根疯转的女娲针,盘面上的六十四卦在阳光下明明灭灭。三百八十年前那场大爆炸,半径七百五十米内房屋尽毁,尸体皆裸,天启皇帝唯一的儿子在爆炸中受惊夭折。史书上写“天色昏黑如夜,震声如霹雳,烟尘障空,白昼晦冥”。
那东西至今还在。
他抬起头,面色凝重:“不。它的用途似乎不是测你们这群二百五的密集度。”
这他妈是……
大地与山之王来了!
第322章 偶遇【求追订】
到底有多么绝望,才能跳出大地与山之王的湿婆业舞?
在恺撒的罗盘上,此时此刻正在显示的信息就是大地与山之王俨然王从天降,他必须立刻马上赶往战场。
否则的话,林托就危险了!
……
“这里是不是太安全了?”
林托看着镰鼬女皇死去之后的隧道,貌似这些镰鼬只有两个主人,这两个主人全部都死掉之后,它们也都无见踪影,化为了隧道顶端的花岗岩和化石。
如今的地铁隧道壁湿渌渌的,阴暗无比,不懂的还以为阴暗比来了,然而事实是他们早已驱逐了所有异端,帝皇来了也只能直呼内行。
现如今众人就大步向前走,遇到什么都不能回头。
“我觉得也是。”路明非点了点头:“但是就这么继续走下去也不错。”
“那就继续这么走吧。”林托点头。
这下轮到路明非慌张了。
说实话,他原本觉得有危险是件不好的事情,但是现在一直这么安全,总是会让人觉得后面是不是会有个憋个大的。
他不知道这条路的尽头会不会有一扇门,华丽丽的亮着彩灯,写着“EXIT”,这是安全出口应急通道的意思,这里虽然说是尼伯龙跟死人之国,但是也是米诺陶诺斯的迷宫,按理来说,有一个出口才是正常的。
他想起希腊神话里那个叫俄尔甫斯的兄弟的故事,兄弟弹的一手好琴是能弹的石头落泪的人,他有个漂亮老婆。欧律迪克欧律迪克被毒蛇给咬死了,俄尔甫斯兄弟以泪洗面之后朝着他的家伙就奔地府去了,一路上把冥海上的艄公都给弹哭了,最后杀到冥界老大哈迪斯面前,他说我要我老婆。
哈迪斯说你牛逼行老婆你带走,不过有个条件,走出冥界之前,你要看着她,否则她就永远留在这里了。
厄尔福斯兄弟就带着老婆一路往前,老婆跟在他后面喋喋不休的诉相思,俄尔甫斯兄弟横下一条心,愣是一路没回头搭理老婆,就在他们已经看到人间阳光的时候,老婆抱怨说你不爱我了,偶尔福斯兄弟心里柔情忽然泛回身拥抱老婆,老婆就被地狱的长臂拉了回去,只留下一串眼泪给他。
这个故事还是当年他看《圣斗士星矢》的时候在网上查资料发现的。
这个故事说明天下的英雄好汉十有八九都是挂在那要命的温柔上,所以葵花宝典教育大家欲练神功必先自宫,委实是苦口婆心的。
不过那又如何呢?东方不败倒是大人大勇的照做了,可还有杨连亭在后面埋伏着他呢?
说起来没有遇到什么陈雯雯之前他也是一条好汉啊!他是那个威风凛凛的小屁孩,站在叔叔家的天台上,双手比着枪形对这夜幕中的红绿色啪啪地扫射,不害怕不惊恐,不忧伤更不绝望,是个相信自己会拥有全世界的小屁孩。
可是后来他长大了,知道了这世界上并非所有人都是圣斗士,不是高喊着希望那种热血口号就能再站起来的,有些希望就像是肥皂泡泡,注定要破掉,有些人真的没有力气了,倒下去就不会再站起来,各位观众真抱歉,主角这撑不住了,不会再去抓那妞的手了。
他必须强迫自己不断想这个想那个,否则就会撑不下去。
路明非在心中巴拉巴拉一大圈的时候,忽然摸不到隧道壁了,坡面撞在一堆的煤渣上。
他仰起头来,只看到高旷的黑暗中,漂移着金色的星光,望不到顶,也望不到壁。他走进这个巨大的空间,就像一只蚂蚁在深夜爬进圣彼得大教堂。
那些金色的星光看起来就像是萤火虫,对有他们的照亮之下,下面能够隐约看到几十条平行的铁轨。
“这是什么地方?”
“这给我干哪来的?这还是国内吗?”路明非刚一开口就发现自己的周围原来已经没有人了,只有他自己一个人到了这一处空间里。
铁路到了这里,变成了蛛网一般的结构,他们原本用来设计存放军用的地铁,上面满载着重装坦克,如今只剩下锈迹斑斑的轨道。
他到达了地铁的终点,也是迷宫的尽头。
路明非在惊疑不定之中爬上了月台,奔到石壁前拍打见鬼了,根本不像是有门的样子,这么坚硬,前后的石壁,他此刻大概是在一座山的内部,在这岩壁上开凿通道是惊人的工程量。
“别是卡进后室了吧?”
路明非在心里嘀咕,这时岩壁上有黄色的灯亮了起来,缓慢的闪烁着,路明非惊喜起来,莫非自己无意间触动了什么开门的机关,他竭力抬头去看那盏在高处闪烁的灯,可位置太高了,他看不清楚坚厚的石壁开始震动了,裂缝自上而下的出现,整个岩壁都是龟裂的纹路,片片碎石下坠,尘埃弥漫,路明非咳嗽起来,捂着脸步步后退。
黄灯摇晃着,似乎要掉下来了,路明非抬头看了一眼,忽然心中生出一股刺骨的恶寒,那盏黄灯此刻正看着他。
一盏灯怎么可能看人?
他还没有来得及掉头逃跑,岩壁彻底崩裂了,蛇一般的东西从裂缝中游出,鳞片宛然,那东西是巨蛇的眼睛。
……
“看样子,路明非就是那个毛线团。”林托点了点头:“我已经发现那边出现什么东西了。”
听到这一句话,夏弥没来得及地紧张起来。
这已经是她不知道多少次紧张,这种紧张甚至让她感觉自己变得有点麻木,不知究竟何意。
夏弥没有说话。她的指甲陷进掌心里,但她感觉不到疼。
她应该高兴的。她是耶梦加得,大地与山之王。这条尼伯龙根是她的领地,迷宫是她亲手编织的茧。她比任何人都清楚这里每一条铁轨通向哪里,每一盏黄灯是什么东西的眼睛。她本该站在高处,俯瞰这些渺小的人类像蚂蚁一样爬进她的陷阱,然后——
然后什么?
然后芬里厄还在那里。
她忽然不敢往下想了。她怕自己想起来的不是王座,不是权柄,不是那些被人类写进神话里、用来吓唬孩子的名字
地铁偶遇芬里厄,一身龙躯弱如怪物,拼尽全力顷刻炼化。
“接下来我将展示,什么才叫真正的龙类。”
林托拽出全息面板。
……
与此同时,酒德麻衣和苏恩曦不约而同地退后一步。
真正的龙对于混血种来说也是个很抽象的东西,少有人见过真正的龙形这种生物本身就有无穷多的变体,又具有彻底改变骨骼结构,以伪装自己的能力。因此,古代典籍中的龙有时候是带翼的四足恐龙,有时候则是美貌的娜迦,有时候则是独角的长蛇。
中国老画师说,画龙的步骤是一画鹿角二虾目,三画狗鼻四牛嘴,五画狮鬃六鱼鳞,七画蛇身八火炎,九画鸡脚画龙罢。说白了就是个九不像。
此刻,一切的面纱都被剥去,那个史前彝族以致兄弟致伟岸又致锋利的外表暴露于世。
一条真正的巨龙率先突破岩壁的是它修长的脖子。
没有任何语言可以描述他那古奥庄严的躯体,他显然是个爬行类,但比任何爬行类都更美丽,那是阴暗之美,雄浑之美和深邃之美,令人敬畏。
全身青黑色的鳞片,从前往后依次张开,又依次合拢发出金属碰撞的声音,满是骨头的脸上带着君王般的威严,他俯视着路明非,张大了巨大的黑翼,尖利的嘶吼起来。
路明非此时的捂着耳朵,觉得自己的心脏都停跳了,他果断的敬佩史上屠龙的英雄人物,竟然能够在这种巨型生物面前昂然而立,并且拔出剑来。
龙蛇一般的长颈忽然一缩,双爪子刨地,小心地缩到角落里。他把头低到基本贴着地面,警惕地打量路明非,喉咙里发出低沉的吼声。
啊嘞?路明非有点不知所措。犯得着么?踩死一只蚂蚁前你会好好观察蚂蚁么?也不必考虑从哪里下嘴方便,路明非对这龙来说,就跟烤串上的一块肉差不多大,只需一口,细嚼慢咽都不必,吞下去就得了。这么点大的肉串路明非也觉得这龙要20串才能凑个半饱。
他不太敢动,他记得什么野外生存的书上说,要是野兽和你对峙千万别逃,野兽其实在观察你,你一逃它知道你心虚就跟在屁股后面咬你。
不过龙是野兽么?这东西是个智慧生物,卡塞尔学院的书上提到龙都是用人类的“他”和“她”。巨龙金色的眼睛微微收缩,像是猫瞳一眼。路明非一愣,忽然明白这东西的姿态像什么了。根本就是个猫嘛!一只座头鲸那么重的巨猫!
龙游动着长颈缓缓地靠近路明非,路明非站得笔直,好像一根铅笔插在月台上。逃也没用,这长脖子简直跟《狂蟒之灾》里那史前巨蟒差不多了,轻松一伸一缩,猎豹的速度也逃不掉。龙缓缓地长大了嘴,利齿如枪簇,黑色的长舌从上到下舔过路明非全身。
“你赢了。”
“喂,台词错了吧?不该是‘哇!好嫩的肥羊’么?”路明非怀疑自己听错了。
更何况这也不是他赢了啊,应该是林托他们赢了才对!
“你赢了。”龙又一次说,低沉威严,“我们来玩什么?”
“玩什么都好,只要别玩吃肉串的游戏就行!”路明非烂话脱口而出,其实是他此刻神经绷紧根本管不住自己那张欠嘴而已。
龙大概无法理解路明非的白烂精神,眼神重又变得警惕起来,他缓慢地后退,缩到岩壁边。他那个动作就像是缩紧身体的蛇一样危险,因为随时能弹出去一口咬住猎物,路明非浑身都是冷汗。
龙猛地挥动膜翼,路明非看那动作好像是要扔石头打他,急忙捂脸。一个蓝色的袋子落在龙和路明非之间。
那是一袋薯片。
这神兽似的玩意儿真能整,路明非的逻辑彻底混乱,龙类是种卖萌的生物?
“给你。”龙仍旧是很谨慎地盯着路明非。
路明非不知自己何德何能有此礼遇,只觉得双膝发软,恨不得叩拜下去说谢主隆恩……啊不,龙恩!
龙盯着路明非看了很久,见他没动弹,再次伸出黑翼。翼端是锋锐的利爪,这巨型生物的动作极其精准,利爪挑开了薯片的包装袋,小心地夹起一块薯片放回巨大的嘴里。
“薯片是世界上最好吃的东西。”龙以君王般低沉的声音说。
苏恩曦:“?”
路明非捂脸,不知该如何表达自己此刻的心情。
他鼓起勇气上上下下打量这史前神兽。龙有30或是40米长,但这并非完整长度,龙只有前半身暴露在外,后半身则和岩壁融为一体。准确地说这条龙的后半生还是骨骼的形态,粗大的脊椎从前往后渐渐石化,最后和石壁相接。这东西就像传说中的不死生物,半身显露生存之相,半身显露死亡之相,生死巧妙地融为一体,似乎有着什么宗教上的神秘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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