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灵:开局被捕,我能回溯物证 第167章

作者:R1思考中

  『既然你不肯睡,那我就把你打到半身不遂,然后拖着你跑。』

  利爪落下。

  这一击没有任何留情,他是真的打算把火恐龙打到失去意识。

  当——!!!

  一把大刀横插进来,宽厚的刀身硬生生地架住了那只落下的龙爪。

  巨大的气浪把周围漂浮的碎石全部掀飞,形成了一个真空圈。

  影火恐龙被迫退后了两步,那双白色的眼睛死死盯着突然出现的闯入者。

  『该死...又是你!那个多管闲事的人类!』

  『别碍事!你想让他真死吗?!未知图腾的力量是我们唯一的生路!』

  而林默的手臂一阵发麻,他甚至不知道自己的手是什么时候抬起来的。

  就在刚才那只爪子落下的瞬间,这具身体里的某种力量——或许是那个Z力量,又或许是某种为了配合这身Cosplay而强制加载的动作模组——擅自接管了他的身体。

  右手手腕自动翻转,以一个足以登上《JUMP》封面的帅气姿势,稳稳地架住了攻击。

  「喂喂喂,这算什么?」

  「全自动挂机模式?不仅送皮肤,连代打服务都包了吗?」

  「但这把刀真的很重啊!」

  虽然心里在疯狂吐槽,但既然穿了这身衣服,那就得把台词念完。

  林默压低嗓音,模仿那种沧桑大叔的声线:

  “我想起来了。”

  “你是叫火恐龙,对吧。”

  火恐龙趴在地上,大口喘息。

  雨。

  不知从何时起,这个颠倒的世界里下起了暴雨。

  冰冷的雨水狠狠地砸在他的鳞片上,升腾起丝丝白气。

  视线模糊中,他看见了一个黑色的背影。

  那个背影并不宽大,甚至在那把巨大的黑刀衬托下显得有些单薄,但却像一座山一样挡在他面前。

  但他听不见声音。

  耳边充斥着哗啦啦的雨声,还有那个白色怪物无休止的咆哮。

  林默侧过头,看着地上那个被暴雨淋得瑟瑟发抖的小家伙。

  「啧,难怪这小子听不见。」

  他缓缓抬起头,看着漫天落下的雨幕。

  「火种被恐惧的暴雨浇灭了,心也就跟着聋了。」

  「既然是你潜意识里构建的舞台,那我就陪你把这场戏演完吧。」

  林默竟直接无视了前方虎视眈眈的敌人,把那只宽厚的手掌按在火恐龙的头顶。

  掌心的温度通过湿透的鳞片传导过去,那是唯一不属于这个冰冷世界的暖意。

  “喂。”

  “听得见吗?”

  “恰...?”(林...默?)火恐龙猛地一颤,这股声音强行冲开了耳边的噪音,把他从昏迷的边缘拉了回来。

  “看着前面。”林默指向远处那个哭泣的白色怪物,“那个家伙,在哭着求你活下去。”

  火恐龙艰难地抬起头,越过林默的肩膀,看向那个白色的影火恐龙。

  那是他自己的影子。

  也是那个一直想让他“活得轻松点”的声音。

  『滚开!』

  白色的影火恐龙看着林默那漫不经心的背影,彻底炸毛了。

  『你会让他消失的!再打下去真的会死的!』

  『我要阻止他!他不能死在这里!』

  白色的利爪化作漫天残影,那是为了“生存”爆发出的极致力量。

  林默依然蹲在原地,但他的右手像是有了自己的意识。

  那把大刀在他手中轻盈得像是扫把,在身后舞出了一面密不透风的盾墙。

  叮叮当当——!

  每一击都被刀身最厚实的地方弹开。

  「喂喂喂,这自动格挡的频率是不是太高了?」

  「而且为什么只防守不反击?设定是和平主义者吗?!」

  虽然挡住了攻击,但溢出的风压依然割裂了林默的几缕黑发被切断,飘落在火恐龙面前。

  “他在哭。”

  “他认为那是绝路。”

  “你呢?”林默注视着火恐龙的眼睛,“你也认为会输,所以屏蔽了我的声音吗?”

  “告诉我,你为什么要在这里?”

  “是为了向命运低头乞讨?还是为了证明什么?”

  这句话像是一把钥匙,打开了火恐龙心底最深处的某个盒子。

  那个盒子里,装着名为“不甘”的怪物。

第196章 七日庙会58 呼唤吾名

  那一瞬间,火恐龙想起了那个家里的一幕幕。

  那个长着绿色头发、形状像个大蒜头的白色生物——鲁拉。

  那是个什么东西?

  那就是个只会把“活着”这件事本身当成KPI来完成的薪水小偷。

  那个家伙的日常行程表上只有三个选项:

  早上八点,把口水均匀地涂抹在林筱雅送给林默那件印着限量版Logo的T恤上,完成每日的“领地标记”。

  中午十二点,并在客厅的地毯上进行毫无意义的滚动,试图用静电把自己变成一个灰尘球。

  下午三点,那是她的“高光时刻”。

  只要那个男人敢私藏哪怕一口泡芙,她就会释放出那种名为“无声谴责”的精神光波。

  那种眼神,怎么形容呢?就像是你当着她的面,把全家人的希望都扔进了垃圾桶。

  哪怕上一秒她才刚刚把一杯深紫色的葡萄汁,“不小心”泼在了那个男人刚花大价钱洗好的米色布艺沙发上。

  哪怕她把深紫色的葡萄汁泼在了刚洗好的米色布艺沙发上。

  只要她吸一吸鼻涕,把那颗大蒜头往地上一磕,发出“咚”的一声卖萌音效。

  林默那个没出息的家伙就会立刻缴械投降。

  不仅没有惩罚,还会把她抱起来,喂她吃那种一盒就要五十块的精灵食物,嘴里还要念叨着“哎呀真可爱真拿你没办法”。

  「......」

  火恐龙承认,他确实嫉妒过。

  真的嫉妒过,甚至想冲上去在那颗大蒜头上咬一口,验证一下那里面装的是不是全是奶油。

  凭什么?

  凭什么那个绿毛大蒜头只要负责呼吸和卖萌,就能稳坐家庭食物链的顶端?

  而他?

  作为初始宝可梦的他,拿的是什么剧本?

  《热血笨蛋奋斗记》吗?

  在那个大蒜头还在流着哈喇子做梦的时候,他就得背着两个灌满水泥的轮胎在小区里跑圈。

  受伤是家常便饭,肌肉撕裂的痛楚是睡前的摇篮曲,身上那股跌打酒的味道腌入味了都洗不掉。

  林默对他总是严厉的。

  “动作太慢!没吃饭吗?!”

  “这就不行了吗?隔壁的大葱鸭都比你挥得快!”

  “站起来!只要没死就给我站起来!”

  有时候,看着那只在空调房里吃着冰淇淋的拉鲁拉丝,他也会想:

  如果我也变成那样...是不是就不用这么痛了?

  如果我也学会打滚,学会用尾巴比个心,是不是也能换来那个柔软的沙发?

  哪怕胃里泛起酸水,他也绝不承认。

  这不代表他怨恨。

  因为那是他自己的选择。

  是他自己在深夜里,拖着疲惫的身体,一次又一次地对着木桩练习抓挠。

  是他自己在进化的时候,拒绝了那份安逸,选择了更狂暴的火焰。

  他想要变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