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一心求死白骨精
“你还操心这些事情?”路泽飞斜昵了小老弟一眼,我衣服都被弄脏了,一直穿着多难受啊。
“我怎么不能关心,我已经十六岁了。”
“所以呢?”路泽飞挑挑眉,他审视了一下小老弟,呵了一声,“为师是想要传你一些手艺,不过,你太小了。”
路明非不服气:“你又没看过,你怎么知道小?”
“行了老弟,我还不知道你,本事全在一张嘴上。”路泽飞说完,扭过头去,不搭理路明非了。
电脑开机后,路明非熟练地拿出了两瓶营养快线,熟练地把耳机挂在了脖子上,握住鼠标熟练的登录了QQ。
这小子这么着急登QQ做什么?
嗯...
路泽飞面不改色地观察着。
屏幕上,一个模样非常衰的熊猫头像跳了出来,这是路明非的头像,衰得不行。
这个年代的qq昵称确实让人头皮发麻。
什么“明天の我”、“僾残殇虐恋”、“看穿就是为难”、“收起D你的虚伪丶”,简直不忍直视.....
登录QQ后,路明非熟练地点开了一个聊天框。
聊天框里,都是他一条一条的消息,聊天框那头,偶尔会有几句回复。
备注,陈雯雯。
舔狗实锤了,小老弟,你是真没救了。
这么舔的吗?
而且,路泽飞粗略扫了一眼,那些尴尬的嘘寒问暖,真的会让人尬得脚掌抠出三室一厅好吗?
而且,明明人家就是说一些关于文学社的公事,路明非强行尬聊,扯一些有的没的。
难怪是S级混血种,这血之哀,没谁了。
但不得不说,陈雯雯确实很优秀。
班花,校花,文学社社长,一众男生的梦中情人。
如果女生有一个此女当诛榜,那么陈雯雯起码能进前三。
路明非内心是想找个机会告白的,但他也清楚,如果陈雯雯是那只白天鹅自己就是那只癞蛤蟆,尽管不是很愿意承认,所以告白,只会让关系变得更尴尬。
路明非本质上是一个懦弱的人。
他心安理得的觉得,至少还能够借着文学社理事的身份接近陈雯雯,有些时候甚至还能够一起去办一些事情。
这样也就够了,已经让路明非十分满足,再多的,只能yy了。
隔壁上网的人,怀里又是薯片又是鸡腿,边吃边玩,不亦乐乎。
一般来说路明非在这种时候肯定会羡慕这些有吃有喝的人,但现在,在刚刚陈雯雯回了他一条消息之后,路明非现在高兴就像是一只快乐的豪猪。
哎,可是,现在大郎是你女神的梦中情人,这可如何是好呢?
而且,就算没有你大郎我,陈雯雯,也只能跟赵孟华互生情愫。
无论如何,他跟陈雯雯都是不可能。
可是我该怎么提点小老弟两句呢?
说实话还是隐瞒呢?
前者说不定会就此颓废,后者更是伤害太大。
这实在有些为难我了....
“哥,你发什么呆呢?”
路明非这一声“哥”叫得格外顺嘴。
也不是因为别的,路泽飞的成绩比路明非要优秀很多,除了性格外,各方面都很优秀,就像是那种典型的【隔壁家的孩子】,在家长那里有“和他走得近就会变好”的通行证。
所以,路明非这个吊车尾跟他哥关系好,婶婶和叔叔还是很乐意见到这样的,起码成绩确实有那么一丁点起色。
第4章 失控的混血种
给陈雯雯发了例行问候,路明非就点进去了他们班的班级群。
好像是在讨论上次考试成绩的。
聊天群聊到成绩,大部分人都会参与,一些成绩差的或是自恃清高的则会默默窥屏,当一个老银币。
但这种话题,参与度还是很高的,大家你一言我一语的话题围绕着成绩的话题聊开了。
班级群里忽然有人说道:“也不知道这一次谁是班级第一。”
“哎,肯定又是赵孟华,他成绩那么好。”
“你们以为解脱了?我听说,明天还有一个小测。”
“才高一,咱们天天都要做卷子的日子,什么时候才能结束啊!”
“你们是不知道,我姐姐告诉我,大学特别爽,不去上课都没事,天天晚上都可以出去疯,我想读大学啦!”
“哈哈,但愿这天天累成狗的日子早点结束!”
路明非,就是那个成绩稀烂默默窥屏的衰仔。
“你怎么不参与讨论?”路泽飞乐呵呵地问道。
“有什么好参与的。”路明非烦躁地抓了抓头发,他考完就对了答案,不出意外,选择题就阵亡了三分之二。
“我帮你聊。”路泽飞抢过路明非的键盘,噼里啪啦敲击了几个字,“其实,狗,并没有你们这么累。”
群里本来特别热闹,大家呢也就是无聊水水群。
结果呢....
整个班级群像是被按下了静音键。
瞎说什么大实话呢。
正在放松的那些同学们,瞬间觉得不香了。
默默内卷的赵孟华,看着家里正和老爹玩得不亦乐乎的二哈,陷入了沉默。
......
“哥,你说,我啥时候才能像赵孟华一样有钱?”
路泽飞侧头看向小老弟。
路明非,拥有S级血统,以及一个和他表弟路鸣泽同名的外挂。
同时也是一个蹩脚的屠龙者。
但不管怎么样,只要能进入卡塞尔学院,以后那不是要啥有啥。
他宽慰道:“放心,赵孟华那点钱对于以后的你来说,真的只能塞牙缝了。”
路明非看着哥哥那张洒脱豁达的脸,对方的脸足够耐看,尤其是笑起来的时候,让人能感到无比的温暖。
路明非心里泛起一丝羡慕。
小衰仔路其实也很想像自己老哥这样洒脱一把。
......
很快,路明非就开了一把星际,在他开始游戏的那一刻,路明非完全褪去了学校时的衰仔气质,整个人自信洋溢,就跟变了个人一样。
路泽飞饶有兴致地在旁边看小老弟打游戏,尽管他没怎么玩过星际,但基本的规则还是懂的,只是看了一小会儿,他就发现路明非的技术确实厉害。
从大局观,战略策划,到指挥反应,寻找破绽,路明非的表现都是极其完美的,就像是一个天生的战争天才。
回想起路明非在原著里的衰仔样,路泽飞总感觉,这种衰仔样像是被刻意营造出来的一样。
路明非的对手,就是大洋彼岸的老唐,嗯,或者说,龙王诺顿。
只不过,在星际里面,龙王诺顿被打得跟孙子一样,从第一局开始路明非犹如战神归来,看到女儿住狗窝,把老唐从头揍到尾。
尽管老唐已经拿出了百分之一百二十的专注度了,但依然只有被碾压的份,路明非打的老唐欲仙欲死,死去活来。
路明非就像是一位绝顶的钢琴师,双手在键盘上舞动,根本不带废话,直接展开了顶级的飞龙操作,一记记天龙散花踢了出来。
大洋彼岸,老唐看着面前的屏幕,他目光呆滞地打出“GG”,切出了游戏。
他用颤抖的右手掏出烟盒里最后一根“CAMEL”香烟,又用同样颤抖的左手掏出刚买不久的“Zippo”,连着打了好几次火才点着。
这款打火机,可是美国上流社会才会使用的奢侈品牌,其燃料是某种非常稳定的石油提炼物,而发火机构是古老的燧石轮,也就是火石钢轮结构。
这种打火机,本来应该很容易就能点燃,可老唐却因为手抖至少划动了四五次钢轮才将它打着。
他嘴角抽搐,这特么飞龙骑脸怎么输!!
......
然而,就在路泽飞津津有味地看小老弟打游戏的时候,他的心头猛得一跳,产生了莫名的心悸,就像是一种与生俱来的感应一般,他望向了一个方向。
龙族,对于自己的同类,会有吸引和感应。
正在打魔兽的路明非嘎嘎笑道:“哈哈哈,老唐,你不行啊,哈哈哈,看我的看我的!”
路泽飞没有去管路明非,而是放下了鼠标,回头望去。
那是一个男人,正站在吧台那里,身穿一件大衣,带着一副棉手套,以及,一副墨镜。
这,现在可是六月份,夏天,就算晚上暑气退去,但穿一件大衣也太离谱了吧。
对方的身上有血腥味,不重,但是路泽飞闻出来了。
主要是对方身上的那种吸引力太明显了,混血种,这个男人是混血种。
而且,是失控的混血种,是死侍。
墨镜是为了遮掩黄金瞳,这样就说的过去了!
龙王不能直接赐予人类血统,原著中明确说过,能赋予血的恩赐的人,望穿一切历史也只有三个。
但是,可以通过炼金试剂、古龙血清、爆血等方式提升血统,而龙王,更是可以直接将混血种改造为不死者,也就是死侍,让其作为自己的仆从使用。
得到这样提升的死侍,拥有强大的生命力,它不会老死,只能被杀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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