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漫:悟道阿卡姆,飞升祖国人 第1章

作者:半死之辈

美漫:悟道阿卡姆,飞升祖国人

作者:半死之辈

简介:

  当我凝视自己的内心,邪恶的念头每分每秒都在滋生。

  蝙蝠侠的存在毫无意义,他带来的希望也只是饮鸩止渴,他生则有,他死则无。

  所谓超级英雄的一切行动,都只是顶级武力与顶级权财的对抗,他们都是佼佼者,可平庸才是大多数。

  当平庸的善良总是成为被欺辱和压榨的对象,你我又何必克制心中的火。

  让我们把哥谭烧成灰!

第1章 这就是哥谭

  “给我一把枪。”

  唐顿推开枪店大门,还没等将脚迈进店里,就对吧台前方正看著报纸的秃头老板说道。

  听见唐顿的声音,秃头老板抬起眼皮,让视线越过老旧的镜片落在来人身上。

  “你看上去可不像有钱付帐的人,我该把枪拿给你么?”

  老板放下报纸,皱著眉头扫视起唐顿穿著的一身破烂。

  那可真是一身破烂,厚重的血渍和枪击留下的破洞铺满了他的亚麻衬衫和休闲裤,老板甚至能透过裤子看见他的腿毛。

  至于他的裤兜,那里平坦至极,显然是空空如也。

  瞧见秃头老板审视自己的眼神,唐顿不置可否的迈开脚步,来到吧台前方站定。

  “想让我掏钱,起码得让我见到枪!”

  唐顿抬手敲了敲吧台,对老板继续说道。

  “一把手枪就好,你应该能看出来,我很急。”

  “呵,倒也没错。

  手枪是么,我该给伱拿把格洛克,可那太普通了,我知道你这样的人会更喜欢什么。”

  看著唐顿沉静的眸子,秃头老板总觉得自己看见了一团炙热的火。

  不知怎么,老板突然多了些期待,于是他从吧台下方取出两把他珍藏的手枪。

  “M1911和MarkXIX改,我们这种老头子都喜欢这些老物件,尤其是前者的稳定性和后者的大口径。

  这两个可是我珍藏的老古董,看在我这平时没什么顾客的份上,我可以给你个优惠。”

  一边说,老板一边分别为两把枪填充子弹。

  眼瞅著老板居然开始装子弹了,唐顿忍不住嘀咕一声。

  “老伙计,你服务不错啊,还给我装弹的,就不怕我抢过枪把你干掉?”

  “这里是哥谭,年轻人,你以为我凭什么这么老还能开枪店?

  如果你想,那你尽管去做,而我总会比你更快!”

  老板回应唐顿一句,接著将装好子弹的两把枪放在唐顿面前。

  他的手则死死按在两把上好子弹的枪上。

  能看出来,若是唐顿有所异动,老板随时可以持枪干掉唐顿。

  可即便如此,唐顿却还是拨开老板的左手,硬生生将MarkXIX提起上膛。

  与此同时,秃头老板也早已拿起M1911,将枪口瞄准了唐顿的胸口。

  迎著老板的枪口,唐顿咧嘴一笑。

  “我都已经有枪了,凭什么还要付帐?

  老板,请你尊重你卖给我的小玩意。”

  话音落下,唐顿也将枪口对准了老板的脑袋。

  见状,秃头老板将枪朝口唐顿晃悠两下。

  “看在你和我儿子年纪相仿的份上,我可以再给你一次组织语言的机会,另外我要劝你一句。

  哥谭从不缺少持枪杀人的坏种,那群嗨高了的混混已经多的数不清了,又何必多你一个。

  即便我能看出你刚遭遇了什么,可你还活著,活著就该珍惜生命,伙计。”

  “为什么要珍惜生命,杀不死我的只会让我更强大,而若是真能杀死我的,它们会让我空前强大!

  另外,原来你珍藏的老货就是烤蓝的沙漠之鹰,看来你是个红脖子老白男啊!”

  唐顿一边回应老板的话,一边将沙鹰塞到腰间,满不在乎的转身就走。

  看唐顿毫不在意自己的威胁,秃头老板忍不住露出个滑稽的笑容。

  “算你狠,伙计,那把枪就当我先租给你了。

  顺便送你一盒·44马格南子弹,如果明天你还活著,不要忘记过来结帐。

  对了,你叫什么,我总该知道要找谁讨钱。”

  “唐顿,唐顿庄园的唐顿。”

  唐顿抬手接住老板赠送的子弹,接著大踏步走向店门。

  看著唐顿的背影,秃头老板握著手枪的右手轻轻的动了几次,但最终,他还是任由唐顿走了出去。

  就像哥谭不缺少持枪杀人的坏种一样,哥谭也不缺少被抢劫的店铺,老板早就习惯被抢劫和反杀抢劫者的生活了。

  不过今天的劫匪让老板觉得有点兴趣。

  “唐顿么?”

  秃头老板嘟囔一声。

  “他和我都知道,如果我愿意,在他瞄准我之前,我可以杀他十次。

  既然他连死都毫不在乎,那我又何必在乎一把枪呢?”

  话音落下,秃头老板收回手枪,重新拿起报纸观看起来。

  今天的报纸让他咋舌,布鲁斯·韦恩居然在时隔多年之后,重新回到了这座城市。

  提起这个名姓,秃头老板的视线仿佛穿过墙壁,落在哥谭市中心最为高耸的建筑物上。

  那座建筑叫韦恩塔,就像哥谭也可以叫韦恩城一样。

  这里是韦恩的哥谭!

  哥谭的皇帝回来了!

  ……

  离开枪店的唐顿皱了皱眉,阴沉的天气和暴雨让他看不清远方街道上的招牌。

  哥谭总是被阴云笼罩,典型的亚热带季风型湿润气候,唐顿不喜欢这里,可哥谭似乎喜欢他。

  今天上午,唐顿还在老家张罗他刚盘下来的社区超市,同样是个雷雨天,正摆货的唐顿在一声炸雷中穿越到这。

  因为知道哥谭的危险,穿越后的唐顿立马寻求出路,他先调查了他所处的时代。

  当他发觉这里的报纸上还没有蝙蝠侠,超人,闪电侠等一系列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以后,唐顿立马有了主意。

  他买好了通往大都会的车票。

  即便哥谭是唐顿穿越后的第一个落脚点,他也不想在这座城市多待,和哥谭比起来,没有超人的大都会要安全多了。

  只要先在大都会待上几天,接著转到华盛顿,他就能安全整整几年。

  等到华盛顿也不安全了,他就移民到瑞士之类没什么超级英雄和超级反派的国家去。

  他想的挺好,可他刚坐上通往大都会的客车,这辆车就被哥谭黑帮之间的枪战波及,唐顿原本的外套也在车辆的爆炸中牺牲了。

  当然,牺牲的还有他本人。

  哥谭不愧是哥谭,仅仅一个上午,唐顿就已经尝到了死亡的滋味儿。

  至于现在,就像他说的那样,杀不死他的只会让他更强大,而杀死过他的,则会让他空前强大。

  没死过的唐顿或许还会为活著而忍受什么。

  可从死亡中爬回来的他,只想让杀死他一次的人,尝一尝他刚品尝过的死亡的滋味!

  当他们将十字路口当做战场,又将唐顿和他乘坐的客车当成掩体互相发射火箭炮时。

  他们会想到么,自己从地狱里爬出来了!

  任由瓢泼的雨水打在身上,身躯不断发热的唐顿招一招手,拦下一辆的士。

  车子停下之后,司机打开车窗,将他持枪的手拿出来对唐顿晃了晃,又拿枪口指了指唐顿揣著枪的腰带,说道。

  “你最好只是想搭车,伙计。”

  “我当然想搭车,去刚刚发生枪战的地方,大概在哥谭客车转运中心附近,送我过去。”

  唐顿回应一声,又顶著司机的枪口钻进车里,司机则狐疑的看了看他衣服上的弹孔。

  “今天的枪战可太多了,意大利黑帮和俄罗斯黑帮彻底打起来了。

  让我想想,客车站那边是萨巴蒂尼家族的地盘,那一片附近都归萨巴蒂尼家族管,他可是法尔科内的手下,你最好不要乱来。”

  “开你的车吧。”

  唐顿催促一声,司机只好点了点头。

  “好吧,我把你放在那附近半个街区左右,希望我不会被你波及。

  你看上去不像意大利人,也不像俄罗斯人,和那边的枪战又有什么关系?

  不过有关系倒也正常,我刚看见你就觉得你是个一无所有的危险人物,你这种就连眼神都在燃烧的人最危险不过。”

  “既然你知道,那就快点开车,哥谭开出租的嘴都这么碎么?”

  唐顿又催促一声,同时从枪店老板赠送的子弹盒里取出十发子弹,扔到的士司机的怀里。

  “兜里没揣钱,这些就当做车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