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不抽烟的王叔
塔里克一激灵,抬头看见个光头老兵正冲他们招手:“蹲那儿孵蛋呢?过来!”
塔里克犹豫了一下,端着碗站起来。
几个新兵也跟着起身,挪了过去。
“坐坐坐,地方大着呢。”光头老兵往旁边挤了挤,让出块地方。
“小孩,我这脑子不太好使,”他脸上有道疤,从额角划到下巴,笑的时候疤跟着扭,“你叫啥名来着?”
“塔、塔里克。”
“对对对,塔里克,我记得你。”光头点点头,把碗里一块带软骨的肉捞起来,直接扔进塔里克碗里,“吃这个,把个子长得高高的。”
塔里克愣住。
“还有你们几个,”那光头又看向其他新兵,“别老跟鹌鹑似的天天缩着,给赛伊德长官丢脸!长官今天打猎了,我估计没几天要打仗,今天先认认脸。我叫贾拉勒,这是哈米德,那个黑脸的是卡西姆……”
他一一介绍过去,被点到名的老兵要么咧嘴笑,要么抬抬下巴。
有个独眼的老兵甚至伸手拍了拍坐在他旁边的新兵的肩膀,力道大得那新兵差点把碗扣了。
“小孩,”光头贾拉勒忽然凑近塔里克,酒气喷过来,“喝过酒吗?”
塔里克嚼着嘴里的肉,点了点头,又赶紧摇头。
贾拉勒哈哈大笑,把那个扁酒壶塞到他手里:“来,尝一口,壮壮胆。”
壶身温热。
塔里克咽下嘴里的肉,迟疑地接过来,学着老兵们的样子仰头灌了一口。
液体火辣辣地烧过喉咙,他呛得剧烈咳嗽起来,眼泪都出来了。
周围响起一片哄笑,但笑声里没恶意。
“慢点慢点!这玩意儿可不是水!”贾拉勒拍着他的背,把酒壶拿回去,自己灌了一口,“第一次都这样。老子第一次喝的时候,差点把肠子咳出来。”
另一个脸颊凹陷的老兵抹抹嘴,接口道:“我还记得第一次跟着长官打仗,那场面,炮火连天的。当时打完,老子一摸裤裆,嘿,你们猜这么着?湿了!”
“你可拉倒吧,吓尿裤子的事还好意思提!”
“哈米德,当时要不是老子拉你一把,你他妈早成筛子了。”
“你他妈还有脸说?别以为我不记得,你当时是被绊倒了,顺手扒了老子一下!尿裤裆就是被你突然一扒吓的。”脸颊凹陷的哈米德一瞪眼,“再说了,老子现在活得好好的,怎么不能提?”
他们又开始互相揭短,笑声更响。
酒壶在更多的手里传着,好像怎么也喝不完。
塔里克擦掉咳出来的眼泪。
随着那口劣酒下肚和周围粗野的笑声,心里那份紧张消散了些。
萨布里挨着塔里克坐,也把碗里的几块肝分给周围几个士兵:“阿伊莎吃不了油腻,大家分分。”
贾拉勒也不客气,夹了块肝扔嘴里,嚼得啧啧有声:“行啊小子,知道疼老婆,是条汉子。”
“老子也不白吃你的。”他吃完肝抹了抹嘴,从兜里摸了盒酸奶出来,“这个是哥哥从集市上买来的,没过期,原本想着自己解解馋。来,你拿着。”
萨布里见是酸奶——这东西在大坝少见——便连连推脱。
“老子给你女人喝的,不是给你的。让你拿着就拿着,废什么话!”贾拉勒见萨布里坚持不要,干脆把酸奶扔给了坐在邻桌安静吃饭的阿伊莎和抱着孩子的雅米拉,笑着嚷嚷道,“你们和小孩分了,一口都别给他留!”
酒壶又传了一圈。
这次塔里克学乖了,只抿了一小口,还是辣,但没那么呛了。
肉汤与酒带来的暖意从胃里散开,爬到四肢。
“听着,”贾拉勒忽然收了笑,声音低了些,疤脸在火光下显得格外惹眼,但不惊悚,“之后如果打仗,你们很可能要跟着巴沙尔。他指哪儿,你们打哪儿。尤其是你——”贾拉勒指了指塔里克,“别他妈跟上次一样瞎冲。但也别他妈怂,别给长官丢份!知道吗?!”
黑脸卡西姆补充:“到时候,把招子放亮点,把耳朵也竖起来。”
塔里克和几个新兵认真点头。
“行了,继续吃肉!”贾拉勒又恢复了大嗓门,举起酒壶,“为了阿萨拉!为了长官!也为了长官打的野猪——虽然他妈的塞牙!”
“为了塞牙的野猪肉!”
士兵们都哄笑着举碗。
塔里克也跟着举起碗,碰过去。
陶碗相撞,发出沉闷的响声。
塔里克仰头把碗里剩下的肉汤灌下去,咸香里还混着点未散的酒气。
他觉得,这野猪肉一点也不塞牙。
第97章 568号
乌姆河东岸。
今天天气不好,一直阴沉沉的,感觉随时都会下雨。
雨是从后半夜开始下的。
起初只是零星的雨点,“嗒嗒”地打在预制板屋顶和铁皮上。
到了黎明前,雨势转大。
罗伊斯——或者说,该叫他张承志,第568号玩家——躺在靠墙那张行军床上,点了根烟,静静看着窗外的雨幕。
他喜欢下雨。
雨水能冲刷掉很多东西。
比如血迹,比如脚印。
他在这里已经待了快一个月。
乌姆河东岸,C-3据点——一个不配拥有名字,只有简单代号的临时据点。
这是哈夫克控制线上一个不起眼的节点,由几栋加固过的民房、一圈沙袋工事和两道铁丝网构成。
驻军四十七人,配有几挺重机枪,几门迫击炮,还有几辆武装皮卡。
环境很糟。
干净的饮用水要靠每周一次的运输队送来,食物是千篇一律的压缩饼干、罐头,偶尔有点风干肉,但硬得像皮带。
洗澡?
除了下河,不然想都别想。
最让人烦躁的是无聊。
每天除了站岗、巡逻、检修设备,就是无所事事地窝在房间里,听着外面永不停歇风声。
这种小据点没有网络,没有娱乐,甚至连本像样的书都找不到。
但张承志不在乎。
毕竟在这里,没人会在意他过去干了什么,没人会拿着道德标尺对他指指点点,更没人会把他关进四平米的小单间,每天数着分钟过日子。
张承志,三十八岁,无业游民。
或者用街面上更准确的说法:混混,惯偷,帮派打手,持械劫匪。
他曾多次盗窃,抢劫,故意伤害,贩毒,组织黑社会性质犯罪。
被捕,审判,数罪并罚,无期徒刑。
他在看守所和监狱里辗转待了……好吧,他也不记得自己待了多久。
然后,他来到了这里。
他是第568号玩家。
阵营:哈夫克。
说来也巧,他监狱里的代号末尾就是568。
刚“过来”时,他也迷茫过。
脑子里被塞进一堆混乱的记忆碎片:一个名叫“罗伊斯”的哈夫克外籍临时安保人员的零散生平,几句粗劣的当地语言,还有关于这片世界最基本的认知。
但他适应得很快。
快得令他自己都感到惊讶。
也许是因为,这里和他待过的那个地方,本质上并没有什么不同——都是弱肉强食,都是谁更狠谁说了算,都是想活着就得踩在别人身上。
不过他很快就发现,这里对他来说,简直是天堂。
没有监狱的高墙电网,没有每日定点放风,没有狱警的呼喝,更没有那些同监舍犯人虎视眈眈的眼神。
虽然这里有枪炮,有死亡,但同样也有……自由。
他不用再伪装成悔过自新的模样,不用在深夜被“舍友”的动静吓醒,更不用算着自己还能在那里无聊地活多久。
在这里,他就是一个“安保人员”,一个端着枪的士兵。
简单,直接。
他甚至有点喜欢上这种生活。
烟燃尽,张承志直接用手指头掐灭了烟头——他并不觉得烫,因为这是他的习惯。
他还记得自己第一次扣下扳机的感觉。
枪声在耳边炸开,不远处一个穿着破旧衣服的人影应声倒下。
没有恐慌,没有恶心。
只有一种奇异的……激动。
就像当年他看着那个欠债的包工头跪在地上求饶,然后自己一钢管敲碎对方膝盖骨时的感觉。
掌控,支配,生杀予夺。
哈夫克的纪律对他来说形同虚设——至少对他这种临时工编制的外籍底层安保人员来说。
只要能完成基本任务,不触犯明显禁令,不闹出太大乱子,上头根本懒得管。
他可以抽烟,可以喝酒,可以肆意宣泄心底的欲望,甚至偶尔“处理”掉一两个看着不顺眼的同事——制造点意外对他而言太容易了。
上一篇:人在综漫,总之就是非常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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